《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加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的管理。该办法明确了项目的规划、立项、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和流程。对于基础设施项目,强调其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作用,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在公共服务项目方面,着重保障服务的质量和公平性,满足民众的基本需求。通过该管理办法,能够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质量,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发展。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一、引言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增长、保障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全过程管理。
三、管理原则
(一)科学规划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的规划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等因素,做到科学合理、布局优化。
(二)市场导向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入社会资本,提高项目的效率和效益。
(三)质量优先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的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项目的安全可靠、经久耐用。
(四)公平公正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全过程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五)可持续发展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应注重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国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具体管理工作。
(四)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
五、项目规划
(一)规划编制
项目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项目规划,项目规划应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任务、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建设进度等。
(二)规划审批
项目规划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审批机关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对项目规划进行审查,确保项目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
(三)规划调整
项目规划经批准后,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六、项目设计
(一)设计单位选择
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
(二)设计文件编制
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规划和相关标准规范,编制项目设计文件,项目设计文件应包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三)设计文件审查
项目设计文件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查机关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规范,对项目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项目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七、项目建设
(一)建设单位选择
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建设。
(二)建设工程招标
项目建设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单位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招标方案,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程序等。
(三)建设工程监理
项目建设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监理方案,明确监理范围、监理方式、监理程序等。
(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项目建设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质量监督,质量监督单位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质量监督方案,明确质量监督范围、质量监督方式、质量监督程序等。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项目建设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单位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安全生产管理方式、安全生产管理程序等。
八、项目运营
(一)运营单位选择
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营单位进行项目运营。
(二)运营服务标准
运营单位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运营服务标准,明确运营服务范围、运营服务方式、运营服务程序等。
(三)运营绩效考核
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运营绩效考核方案,明确运营绩效考核指标、运营绩效考核方式、运营绩效考核程序等。
(四)运营监督管理
项目单位应加强对运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运营单位按照运营服务标准和运营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运营。
九、项目维护
(一)维护单位选择
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维护单位进行项目维护。
(二)维护计划制定
维护单位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维护计划,明确维护范围、维护方式、维护程序等。
(三)维护质量控制
维护单位应加强对维护质量的控制,确保维护工作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四)维护档案管理
维护单位应加强对维护档案的管理,确保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
十、项目监督管理
(一)监督管理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业主管部门等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的监督管理。
(二)监督管理内容
监督管理内容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全过程。
(三)监督管理方式
监督管理方式包括定期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
(四)监督管理结果处理
监督管理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作为项目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和维护单位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十一、项目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条件
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建设内容;
2、项目的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要求;
3、项目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检验合格;
4、项目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5、项目的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并经审计合格;
6、项目的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二)竣工验收程序
项目竣工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项目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委员会对项目进行验收;
4、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5、项目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十二、项目后评价
(一)后评价内容
项目后评价应包括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过程、运营效果等方面的内容。
(二)后评价方法
项目后评价应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三)后评价报告
项目后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后评价的目的、后评价的内容、后评价的方法、后评价的结论和建议等。
十三、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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