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违反数据安全法:典型案例与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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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一:数据泄露的机关单位
某市级机关单位负责管理大量市民的户籍信息、社保缴纳数据以及部分政务服务相关的个人隐私数据,该单位在数据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
在一次信息系统升级过程中,由于没有严格遵循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将包含市民敏感数据的服务器临时迁移到一个防护措施较差的测试环境中,负责此次迁移工作的技术人员没有对数据进行加密处理,结果,黑客利用这个机会入侵了测试环境中的服务器,窃取了近十万条市民的个人数据,这些数据随后出现在暗网的交易市场上,给市民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如接到诈骗电话、垃圾邮件等骚扰。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机关单位在数据处理活动中的疏忽大意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按照数据安全法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在进行如系统升级、数据迁移等操作时,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该机关单位没有做到这一点,违反了数据安全法中对数据处理者保护数据安全的基本要求。
二、案例二:数据滥用的机关单位
一个省级机关单位掌握着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纳税数据等重要商业数据,该单位中的个别工作人员为了谋取私利,违规将部分企业数据提供给一些商业调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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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商业调查公司利用获取的企业数据,对企业进行不正当竞争分析,然后向同行业的其他企业出售针对性的竞争策略报告,这一行为严重干扰了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被泄露数据企业的利益。
在数据安全法框架下,机关单位作为数据处理者,有责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使用数据,不得私自向第三方提供数据,除非有合法的依据,如法律规定的执法共享需求或者企业自身授权等,该省级机关单位显然没有对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数据安全管理和监督,导致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反数据安全法,对企业数据权益造成了侵害。
三、案例三:数据存储不当的机关单位
某县级机关单位负责本地的土地资源管理数据,包括土地规划、土地出让等重要数据,该单位的数据存储设备陈旧,缺乏必要的冗余备份机制。
在当地发生一次小规模的自然灾害时,由于机房防水措施不到位,部分数据存储设备被水淹坏,而由于没有有效的备份,大量土地数据丢失,这不仅影响了机关单位自身的日常工作,如土地审批、规划调整等业务无法正常开展,而且对于一些涉及土地权益的企业和个人来说,也面临着权益无法有效保障的风险。
数据安全法要求机关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的安全存储,这包括对存储设备的合理维护、更新以及建立有效的备份恢复机制等,该县级机关单位在数据存储方面的不作为,导致数据丢失,违反了数据安全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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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例四:未履行数据安全评估的机关单位
一个区级机关单位计划将部分政务数据外包给一家云服务提供商进行存储和管理,在签订外包合同之前,该机关单位没有按照数据安全法的要求对云服务提供商进行数据安全评估。
这家云服务提供商在数据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隐患,如安全防护技术水平较低、人员数据安全意识薄弱等,在接手机关单位的数据后,出现了多起数据访问异常事件,虽然没有造成数据泄露,但也存在极大的风险。
机关单位在将数据委托给第三方处理时,必须进行数据安全评估,确保第三方具备相应的数据安全保护能力,该区级机关单位未履行这一法定职责,违反了数据安全法的规定,使政务数据面临不必要的风险。
这些机关单位违反数据安全法的案例警示我们,无论是市级、省级、县级还是区级机关单位,都必须高度重视数据安全管理,要从制度建设、人员管理、技术投入等多方面入手,确保数据在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切实履行数据安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保护公民、企业等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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