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总则
为加强应急局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的管理,提高执法效能,确保装备使用安全、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装备管理职责
1、应急局负责制定执法装备管理制度,明确装备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
2、执法装备管理部门负责执法装备的采购、验收、分配、报废等工作。
3、执法人员负责执法装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确保装备处于良好状态。
装备采购与验收
1、执法装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装备质量。
2、采购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
3、验收部门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技术参数和检验标准进行验收,确保装备质量符合要求。
装备使用与管理
1、执法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执法装备,确保操作安全。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2、使用过程中,执法人员应爱护装备,避免损坏。
3、执法装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装备进行检查,确保装备性能良好。
4、执法人员应定期对装备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装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装备使用档案,记录装备使用、维护、保养等情况。
装备报废与更新
1、装备达到报废条件或使用年限的,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
2、装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装备进行评估,确定报废或更新。
3、更新装备时,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装备性能满足执法需求。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培训与考核
1、应急局应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装备使用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使用技能。
2、考核部门应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装备使用考核,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应急局负责解释。
3、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标签: #应急局安全监管执法装备使用管理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