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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据已经成为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可或缺的重要资产,数据保护问题日益凸显,数据泄露、滥用等现象频发,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欧盟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实施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本文将针对GDPR的三个核心条件进行解析,并探讨合规要点。
GDPR三个核心条件
1、明示同意原则(Consent)
GDPR规定,数据处理者(数据控制器和数据处理器)在收集、使用个人数据时,必须取得数据主体的明确同意,具体要求如下:
(1)同意必须是明示的,即数据主体需主动、明确地表示同意,不得通过默认选项、捆绑服务等手段诱导同意。
(2)同意应易于撤销,数据主体有权随时撤回同意,数据处理者应提供便捷的撤回方式。
(3)数据处理者需提供足够的信息,使数据主体能够充分了解数据处理的目的、范围、方法等,以便作出明智的决定。
2、数据最小化原则(Data Minimization)
GDPR要求数据处理者在收集、使用个人数据时,仅限于实现数据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最小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1)数据处理者应明确数据收集的目的,并在收集过程中仅收集为实现该目的所必需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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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据处理者应定期审查所收集的数据,确保其与数据处理目的相关,并删除不再必要的数据。
(3)数据处理者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3、数据主体权利保障原则(Data Subject Rights)
GDPR赋予数据主体多项权利,包括:
(1)访问权:数据主体有权获取其个人数据的相关信息,包括数据来源、处理目的、存储期限等。
(2)更正权:数据主体有权要求数据处理者更正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个人数据。
(3)删除权:数据主体有权要求数据处理者删除其个人数据。
(4)限制处理权:数据主体有权要求数据处理者限制其个人数据的处理。
(5)数据可携带权:数据主体有权以结构化、常见和机器可读的形式获取其个人数据,并传输给其他数据处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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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反对权:数据主体有权反对数据处理其个人数据。
合规要点
1、制定数据保护政策:数据处理者应制定明确的数据保护政策,明确数据收集、使用、存储、传输、删除等环节的要求,确保符合GDPR规定。
2、审核数据处理活动:数据处理者应定期审查数据处理活动,确保符合GDPR规定,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3、建立数据保护制度:数据处理者应建立数据保护制度,包括数据分类、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确保数据安全。
4、加强员工培训:数据处理者应对员工进行数据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的数据保护意识。
5、应对数据泄露:数据处理者应制定数据泄露应对预案,一旦发生数据泄露,立即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并及时通知数据主体。
6、保留合规记录:数据处理者应保留合规记录,包括数据处理活动、数据主体权利行使、数据泄露应对等情况,以备监管部门检查。
GDPR的三个核心条件对数据处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数据处理者需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积极采取合规措施,确保数据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标签: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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