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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维护国家网络安全,我国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承担着重要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本文将从《网络安全法》的视角出发,探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法定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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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定义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法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对国家安全、经济稳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系统、网络设施、数据资源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电力、交通、水利、通信、能源、金融、国防、科研、教育、医疗、公共安全等领域的信息系统。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法定义务
1、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包括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机制等。
2、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对信息系统、网络设施、数据资源等进行分类分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3、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发现网络安全风险时,应当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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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合网络安全监管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配合网络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网络安全信息和资料。
5、采取技术措施保障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保障网络安全,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入侵检测、漏洞修复等。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法律责任
1、违反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网络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违反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造成重大网络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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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造成重大网络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未采取技术措施保障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未采取技术措施保障网络安全,造成重大网络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承担着重要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在新时代背景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为我国网络安全事业贡献力量。
标签: #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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